2013年07月01日08:23來源:河南商報字號:
摘要:李天一案發生已有4個多月。2月20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強奸被警方刑事拘留。網民質疑稱:另外4個涉案人到底是誰? |
李天一案,似乎已經成為獨角戲,唯獨李天一和其家人被充分曝光。其余4人是誰?是不是未成年人?是否全都是未成年人?等等,一概不知。這在信息急速流動、“人肉”無所不能的微博時代,是一件非常蹊蹺的事。
李天一作為未成年人,其信息已然被充分公開,人們評頭論足,雖沾染情緒,但圍觀能夠消除公眾的疑慮。其余隱形4人的信息眼下滴水不漏,無疑會引起極大的猜疑。充分、健康的輿論總發酵於信息的透明化和最大程度的公開。信息不公開甚至刻意隱瞞,輿論便會走樣,謠言便會四起。當謠言大行其道,充滿詆毀和抹黑之詞,無疑會助長旁觀者煽風點火的心態,並拉低政府形象,進而影響司法公信。
當一個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極其隱私的犯罪事件,進入了公共視野,經過無數道眼光的燒灼,便已形成了一起公共事件:一旦處置失當,政府公信力便會在公共討論中備受煎熬。即使未成年人犯罪信息不公開為常規,公開為例外,就目前形勢來看,民眾質疑4名涉案人時間尚短,情緒仍在發酵,輿論正在醞釀。在此節點,北京警方亟須作為,以撫平公眾心中的公平焦慮。
因此,北京警方應作出表態,可以採取一種適當的方式剝去其他4名涉案人的隱形外衣。如告知公眾他們的姓氏,而不公開其姓名。最起碼,北京警方也應該告知公眾:其他4名涉案人不會因為隱名而影響到司法公正。
況且,經記者求証,4名隱形人並非全部為未成年人,那麼不公開其信息更讓人費解。目前,能解開謎案死結的仍然是北京警方,4名涉案人是否未成年人,還須警方確証。無論如何,在隱私權和知情權的天平上,隱私權的保護並非絕對,仍可斟酌。尤其是當一個事件發酵到被公眾討論時,權利之間的沖突不可避免,某種權利並非擋箭牌,如何調和與應對,也極大考驗當政者的智慧。因此我們想問:李天一的4個同伙到底是誰家的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