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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証據足8024違約無異議 執行難或兩敗俱傷

2013年07月03日09:32來源:新華網廣州字號:

摘要:恆大在証據充足的情況下有望帶來一場難得的勝利,但執行難的問題可能會讓俱樂部和球員雙方“兩敗俱傷”。

國際足聯(FIFA)2日向新華社記者確認,收到來自廣州恆大俱樂部對巴裡奧斯合同違約的申訴,並已經展開調查,目前尚未得出結論。國際足聯的回復標志著FIFA已經受理此案,並已經進入調查階段。

從以往看來,中國足球在國際足聯涉及合同及轉會訴訟的“外戰史”,似乎比國足的戰績還要糟糕——德羅巴案是最近的一個,前幾年的佩特科維奇案、斯梅爾茨案都是慘痛教訓。

近日,記者採訪了俱樂部內部人士、體育法學專家和FIFA相關部門在內的多位人士,對“巴裡奧斯案”做了一個不完全梳理和分析:恆大在証據充足的情況下有望帶來一場難得的勝利,但執行難的問題可能會讓俱樂部和球員雙方“兩敗俱傷”。

証據充足 巴裡奧斯違約應無異議

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恆大提供的証據一方面是恆大俱樂部遵守合約的証據,包括合約的文本、恆大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的証據。另一方面,是巴裡奧斯違約的証據,一部分三場中超聯賽和三周訓練的缺席記錄,另一部分是媒體報道巴裡奧斯私下與其他球隊接觸的証據。

就目前的証據看來,恆大俱樂部並不存在違約的可能。而球員單方面正當理由終止合同的合法途徑隻有一條。國際足聯(FIFA)約束和規范國際球員轉會的《球員狀態和轉會條例》的第四條“合同穩定性”中對“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有明確規定:“球員在一個賽季的正式比賽中出場時間少於10%。”且這個條款隻能在賽季最后一場正式比賽結束15天后才能應用。巴裡奧斯事件顯然不符合這一條款。

無論如何,巴裡奧斯缺席6月9日以來的所有訓練和6月22日對青島中能、6月25日對上海上港、7月1日對武漢卓爾三場中超聯賽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了。

俱樂部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從6月9日起,俱樂部一直主動嘗試與巴裡奧斯溝通,多次發函提醒未獲對方回應。”

1日,記者曾試圖聯系巴裡奧斯的經紀人,對方移動電話接通記者說明來意后,對方要求記者在下午4點再打電話。但當記者在約定的時間再次撥打對方電話時,卻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巴裡奧斯和經紀人的“隱身狀態”值得玩味:在與俱樂部的對峙中,他們顯然並沒有足夠的底氣。隻要恆大不存在欠薪問題,FIFA判定巴裡奧斯單方面合同違約這個事實應該無異議。

執行不易走留兩難或成兩敗俱傷

然而,如果証據足以支持FIFA判定巴裡奧斯違約,那麼FIFA會給予巴裡奧斯賠償2500萬歐元違約金和6個月禁賽嗎?目前來看,情況並不樂觀。

FIFA在受理申訴后,將會交由爭議解決委員會(DRC)來處理。就一般情況而言,DRC將在60日內作出判決。如果某方不服從FIFA的判決,仍可以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院(CAS)。

從目前的事態發展來看,根據此前判例,FIFA很可能無法滿足恆大2500萬歐元+6個月禁賽的訴求。

首先,無故缺席訓練和比賽屬於嚴重違紀甚至違反合同條款,但尚難達到FIFA對球員重罰的標准。國際足聯近年來比較著名的判例是梅克斯事件:2004年6月,羅馬相中當時尚在歐塞爾俱樂部效力的梅克斯。在雙方俱樂部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梅克斯單方面撕毀了與歐塞爾的合約投奔羅馬,國際足聯對梅克斯處以了六個月的禁賽處罰。並在次年7月對誘導梅克斯違約的羅馬俱樂部處以一年禁止注冊新球員的重罰。

在這個案例中,國際足聯之所以對梅克斯和羅馬俱樂部處以重罰,一方面是梅克斯單方面違約私下與羅馬俱樂部簽訂合同,屬於最嚴重的合同違約,即撕毀合同的行為。另一方面,梅克斯從15-22歲一直在歐塞爾俱樂部效力,國際足聯考慮到原培養付出的成本,更是對羅馬俱樂部和梅克斯“罪加一等”。不過,在當年9月,體育仲裁法庭就給梅克斯開禁;一年以后,體育仲裁法庭更是宣布取消對羅馬俱樂引援限制的制裁。從這個貌似板上釘釘的案件來看,都足可見FIFA的執行不易。

而巴裡奧斯到現在為止雖然已經將近一個月沒有歸隊,而且已經有媒體報道其正在接觸其他俱樂部。然而,到目前為止,巴裡奧斯並沒有和其他球隊簽約。而在恆大已經向FIFA上訴的情況下,相信沒有哪個俱樂部還願意趟渾水,冒著被處罰的風險與巴裡奧斯“私訂終身”。因此,除非巴裡奧斯在歐洲轉會窗口開放期與其他球隊私自簽訂合同,FIFA很難判定巴裡奧斯嚴重違約並給予其禁賽。

因此,事件的發展很有可能朝著一個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格局發展:巴裡奧斯自以為是“香餑餑”,卻變成“燙手的山芋”無法找到下家,無奈隻能返回恆大。恆大的違約金訴求可能也會因為球員的支付能力無法滿足,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雙方都做出妥協。但在雙方已經撕破臉皮的情況下,恆大也很難讓巴裡奧斯繼續擔當主力。當然,巴拉圭人首先要交出一大筆罰款,並坐上冷板凳,而恆大也將損失一筆不菲的工資支出。

而最讓恆大“不爽”的是,巴裡奧斯這麼一折騰,會讓很多俱樂部望而卻步,畢竟一個球員的職業素養是俱樂部重點考察的對象。轉會難度陡然增加,低價甩賣能否成功恐怕也要看運氣了。

事件反思 職業化“學費”不能白交

其實,加盟恆大之前,巴裡奧斯早已“劣跡斑斑”。在智利的科洛科洛、德甲的多特蒙德,巴裡奧斯在合同和轉會方面屢屢“使詐”。當然,恆大基於自身球隊需要和戰略考慮引入這個級別的球員,也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而目前巴裡奧斯違約事件向著對雙方都不利的方向發展,顯然是恆大俱樂部無法預料的。巴裡奧斯這樣離隊出走的方式,在世界足壇也可謂罕見,恆大此次足夠“倒霉”,但算是花錢買來個教訓,這也許是俱樂部向職業化轉變中要交的學費。

有人擔心恆大對巴裡奧斯的起訴會嚇退本想來中國一試身手的高水平職業球員。但換個角度思考,其實,俱樂部在合同處理方面越是規范,就越能吸引真正高水平、夠職業的球員效力。到目前為止,恆大在此事上一方面充分展現了自己在履行合約方面的嚴謹,另一方面“先禮后兵”、“合同說話”的處理手段帶給中國足球的仍是正面影響。

希望巴裡奧斯事件成為一個“分水嶺”,一方面改變中國足壇在國際轉會市場上的弱勢地位,另一方面加速俱樂部的職業化進程。當然,這需要中國足協的規定與國際規則保持良好的動態銜接,需要所有職業俱樂部在處理球員合同和轉會問題上更加謹慎、專業。(王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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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化雲、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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