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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08:26|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李某某的監護人夢鴿向海澱法院遞交材料,申請公開審理李某某涉嫌輪奸案,該申請被海澱法院當場駁回。 |
法院稱夢鴿申請公開審理違反多條法律規定。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昨天上午,李某某的監護人夢鴿向海澱法院遞交材料,申請公開審理李某某涉嫌輪奸案,該申請被海澱法院當場駁回。
昨天10時49分,海澱法院在其官網首頁發布了該院依法駁回夢鴿關於公開審理李某某等涉嫌強奸一案的申請,法院稱:“李某某的辯護人向法院提交了署名夢鴿的《關於公開審理的申請》,法院認為,該申請違反了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83條第一款、第274條,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以及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訴訟法>的解釋》第467條第一款有關涉及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故依法當場駁回了該申請並記錄在案。”
對此,李家的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在其微博中回應稱:“該申請的終極意義在於讓謠言止步,讓真相前行。”他說,夢鴿強調,如果最終查明李某某真的有罪,犯到哪,辦到哪,絕對不希望法院姑息袒護﹔如果另有隱情,存在案中案,也希望法院能排除一切外在干擾,依法辦案。
面對公開審理申請被法院駁回,蘭和經夢鴿授權轉達了她的態度:由衷感謝海澱法院能及時透明地回復,同時希望海澱法院能嚴格遵照法律和事實依法辦案。
蘭和稱,此前,夢鴿在庭前會議上也反復提請法院能查明相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該申請和相關線索已在3月份就已向有關部門提出,希望能有及時回復。
對於庭前會議李家提請法院調查“案中案”賣淫嫖娼一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早前便指出,隻要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行為的,就構成該罪,即便有“案中案”,那也是另一個法律關系,需請公安機關另案偵查。
此外,針對有網絡媒體報道李某某涉嫌輪奸案已於7月29日上午10時在海澱法院閉門庭審的消息,法院辟謠稱該消息不實。
(責編:王化雲、姚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