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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6日08:31|來源:金羊網|字號:
據台灣媒體報道,“闊少淫魔”李宗瑞遭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案,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共266.5年,但檢方指控性侵部分,台北地院不是判無罪就是改以乘機性交罪論處,合並執行刑僅22年4個月,多數被害女子不服,已知至少8人要求上訴改重判,台北地檢署昨天已向法院聲明上訴。
檢方表示,上訴理由眾多,無法趕在法定10天上訴期匯整完成,才會在昨天上訴期滿日,先聲明上訴,理由后補。據了解,主要上訴理由包括量刑過輕及法院認定事實有誤。檢方當初認定遭李宗瑞性侵女子多達30人,且其中6人慘遭下藥迷奸、12人被強制性交,另12人酒醉遭乘機性交,共求刑266.5年,而法院認定被害人僅9人,且將迷奸、強制性交部分,變更法條改依罪責較輕的乘機性交罪論處。
(責編: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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