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南粵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9月30日08:16|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綜合 演員張咪被指“詐騙150萬出逃”,認為散布的不實言論嚴重侵犯名譽權,將北京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下稱華箏古韻文化中心)、黃子琦、齊麗英訴至法院。9月29日上午九點,朝陽法院公開宣判,依法判決華箏古韻文化中心、黃子琦停止對張咪的侵權行為,刪除侵權言論;連續在新浪網站刊登致歉聲明三日;連帶賠償張咪經濟損失二萬元;連帶給付張咪精神損害撫慰金五千元。
張咪表示從2011年來因為官司纏身,度日如年。不僅無法面對親人、朋友的目光,更是要被迫暫時放下音樂夢想。在此次宣判結果出來的同時,張咪宣布自己將重回熟悉的音樂世界,投入到新作品的創作工作之中。她表示:“感謝音樂的陪伴,即使身處磨難,我還能用音樂化解生命所有的憂傷。”
據法制晚報報道,宣判后,張咪說:“打了2年官司,終於有一個結果了,感覺就像打了一輩子的官司,這對我的負面影響很大。”被告黃子琦一方的代理律師則堅稱,“要上訴。”齊麗英的代理人並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事件全程回顧
2010年9月,齊麗英對《中國一夜》舞台劇投資的合同是其與Edi Swoboda簽署,黃子琦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華箏古韻文化中心投資該舞台劇的合同是該公司與北京東方歐美圖文設計制作有限公司簽署。
《中國一夜》是張咪計劃制作並在國外巡演的舞台劇,也正是因為這個項目,張咪才與齊麗英、黃子琦兩人產生了財務關系。齊麗英(英子)及黃子琦所屬單位(華箏古韻文化中心)分別為此項目投資了50萬元和100萬元人民幣,並有簽名收據為証。
2011年8月23日,齊麗英、黃子琦報警,指張咪以籌資巡演為名,詐騙150萬元。2013年6月,公安機關以証據不足為由,給出“不予立案”的回復。
2012年,齊麗英訴張咪合同糾紛,索要100萬投資款,該案屬民事訴訟范疇。2013年5月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決張咪的公司於七日內返還齊麗英883176元,張咪承擔連帶責任,須在七日內返還766353元。之后,張咪不服,此案目前在上訴階段。
張咪訴黃子琦未履行合同,2011年第一次庭審,2013年8月第二次庭審,還未宣判。
張咪訴齊麗英、黃子琦侵犯名譽權,2013年9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定齊麗英言論基本屬實,不承擔侵權責任﹔另一被告黃子琦則要停止對原告張咪的侵權行為,刪除侵權言論。
(責編:王化雲)
演員,張咪,名譽侵權案,音樂,樂壇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