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长假期间,云南旅游市场全线火爆。被“昆明蓝(天)”“云南红(花)”“民族风(情)”“美丽景(色)”所吸引的海内外游客,扶老携幼,纷至沓来。
2月3日,云南省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预报中心通报:今年春节黄金周,云南共接待游客2296.62万人次,同比增长65.28%。其中,接待过夜游游客429.23万人次,同比增长82.11%;接待一日游游客1867.39万人次,同比增长61.84%。全省共实现旅游收入135.53亿元,同比增长70.60%。
这样丰硕的成果,与云南从上到下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有着重要关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计划用半年时间展开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了具体行动的时间表。明确要求,全省各地于1月15日前,以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全省主要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格为依据,对“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全部清理下架,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的产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月31日前对达不到旅游购物场所基本标准和必备条件,游客多次投诉,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旅游购物场所,一律取消接待旅游团队资格。2月28日前对旅游购物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勒令停业整顿。4月30日前对旅游企业之间相互勾结,通过虚高商品价格并从中非法牟利的,按照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有关法规查处,涉及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的问题,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交司法机关处理。6月30日前督促旅游购物企业销售旅游商品向游客出具电子发票,作为游客投诉、索赔、退货的有效凭证的工作,全省旅游购物企业统一安装电子税控系统,推行“一店一票”制,旅游购物店须提供与其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6月30日前完成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购物店、有关景点及购物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实时监控,防止强制推销、诱导购买及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6年,云南省还在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地组建了旅游警察队伍,与省高院推动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联合工商、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检查旅游企业9170家次,共检查旅游从业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482起,罚款金额436.3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任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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