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因合同糾紛,被自稱俏江南創始人之一馬先生告至朝陽法院。 |
張蘭:俏江南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1991年,從加拿大回國后,開辦了第一家餐廳,2000年創辦俏江南品牌。
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因合同糾紛,被自稱俏江南創始人之一馬先生告至朝陽法院。昨日朝陽法院透露,該案於9月立案至今,始終聯系不上張蘭,法院發出的傳票、起訴書均被退回,后發現張蘭已於9月17日在戶籍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張蘭之子、俏江南集團總裁汪小菲稱,母親因病在國內醫院接受治療。
原告:被告曾願庭外調解
馬先生介紹,他是俏江南的創始人之一,多年前因身體原因而離職。2004年12月,他與張蘭及俏江南簽訂了兩份《離職補償協議》,其中一份補償協議中約定,為確保他的經濟利益得以實現,張蘭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自願承諾以個人名義另外再給予他適當補償。在多項補償中約定,張蘭將其名下位於朝陽區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他,房屋貸款由張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