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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上庭 承認張柏芝阿嬌等艷照為已所拍(圖)【2】

2012年12月06日14: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摘要:哄動全港的藝人艷照案,主角陳冠希昨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作供。他承認在網上流傳的艷照,均是他或照片中的女子拍攝,但他無意讓第三者觀看。他懷疑維修電腦時,被人暗中將已刪除的艷照還原盜去。陳冠希原本希望力保涉案女事主身份,並說“她們受夠了(Theyhavesufferedenough)。”但在辯方大律師追問下,陳冠希被迫確認其中四名相片女角的身份,分別是藝人張柏芝、鐘欣桐(阿嬌)、前藝人陳文媛及模特兒顏穎思。

維修前已刪除不知可還原

陳冠希以英語供稱,在網上流傳的艷照,均是在男女雙方同意下,在01至06年間拍攝。“我絕對無意讓任何人看那些相片,他們侵犯了我的私隱,偷了我的東西。”陳冠希說。

至於相片流傳,陳冠希懷疑是維修電腦引起。他解釋曾在中環的eLiTeMULTIMEDIA電腦公司,購買四部蘋果電腦,當中三部是手提式,一部桌上式。他重視私隱,每部電腦均有私人密碼,而且隻有他知道密碼。

陳冠希說,其中一部在06年搬家時遺失。至06年暑假,他將一部手提電腦及一部桌上電腦,帶往該電腦公司維修,其中的桌上電腦,更曾留在該公司幾日。他承認該部桌上電腦藏有艷照,但維修前已刪除,懷疑電腦公司有人偷偷將艷照還原,並將艷照盜去。

“當時我不知道資料可以還原,或要保護垃圾桶內的資料。”陳冠希說。“我認為我刪除檔案,扔入資源回收桶,便是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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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化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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