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陽上訴:反指前妻存在家庭暴力傾向【2】
2013年02月21日08:13來源:北京晨報字號:
摘要:2月18日下午,法院收到李陽郵寄來的上訴狀,李陽表示,除同意離婚外,對子女撫養以及家暴認定等判決均提出異議,甚至對之前雙方協商決定的財產分割方案也表示反悔,不同意給付1200萬元,要求依法重新分割。李陽還反指前妻對他實施過家暴。 |
李陽
要求撫養3個女兒
記者看到,李陽的上訴狀洋洋洒洒長達9頁紙,內容可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求改判三個女兒由其撫養,前妻Kim無需給付撫養費﹔依法駁回她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撤銷給付Kim1200萬元財產折價款的判決,要求依法分割。
在分析自己撫養女兒的優勢時,李陽說,從經濟收入角度而言,三個女兒系中美混血,需要在北京上國際學校,Kim長期賦閑在家,無穩定收入,沒有能力負擔昂貴的學費。從父女親情來看,女兒居住在中國,他作為中國人懂得中國習慣、文化,熟悉中國語言,撫養女兒更具優勢,有利於她們健康成長,更好地適應中國,熱愛中國。
“Kim經歷了三次失敗的婚姻,其曲折的婚姻史已經令人質疑,由她撫養孩子是否合適。”李陽認為,由於Kim是美國公民,參照美國法律的做法,應當由法院委托心理咨詢醫生或其他類似中介機構對雙方及女兒進行調查后再行決定撫養權歸屬。
對於三個女兒每年共計30萬元撫養費的認定,李陽也認為應當按照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按當地生活水平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