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生為藝考 騙外婆萬元做抽脂手術【4】
2013年02月22日08:30來源:鳳凰娛樂綜合字號:
摘要:一個18歲的女孩,單親家庭,夢想做一名主持人,為了讓自己身材更完美,謊稱同學車禍騙外婆一萬元做腿部吸脂手術。 |
藝考背后的辛苦和汗水無人知
爭議給中學生做整形手術院方該不該通知家長
據了解,蘭子此次吸脂手術的部位主要是在臀部兩側,1萬元手術費在術前已全部繳納。
蘭子爺爺說,蘭子獨自一個人去做手術,院方在明知蘭子是一名學生的狀況下,最起碼要打個電話給家長征詢一下。
華仁整形美容院院長吳榮茂對此解釋,蘭子來到美容院時,醫生和她溝通,發現蘭子對吸脂整形的相關知識比較了解,並表現出很熟悉美容院的價格,這說明是她自己有強烈的整形意願。美容院給蘭子做吸脂手術前,醫生查驗過她的身份証,明確她已經年滿18歲,符合做美容整形手術的年齡,並為她做了常規的身體檢查,在蘭子同意下簽訂了協議。吳榮茂表示,關於經費來源問題,院方也曾經詢問過,但蘭子明確表示,若非家裡同意不可能有這麼多錢,因此醫生才給她做手術。
兩方的說法都有各自的道理。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律師佘雷表示,我國法律規定,18周歲以上的且神志清醒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蘭子雖然是高中生,可是已滿18周歲,所以有權跟醫院簽署就醫協議,並支付相應的費用。蘭子家人對醫院的質疑和責問,情理上可以理解,但法理上無依據。
佘律師建議,醫院在接受學生類的患者時,應該從家長角度考慮,原則上要遵循家長的意見,尤其是在實施一些可能帶來較大風險或有嚴重副作用的治療時,更應通知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