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0日08:22來源:法制晚報字號:
摘要:是不是第一個與女孩強行發生性關系,不是認定主犯的唯一條件。即使李某第一個強奸女孩,也不意味著就是主犯。在輪奸案中,組織者和策劃者的刑事責任會更重。 |
李天一(資料圖)
昨天下午,北京檢方通報,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案已被公訴至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檢方同時確認了李某等人“系輪奸”。
曾公訴過與李某案類似的北京最大輪奸案的原檢察官陸子瑜分析稱,輪奸屬強奸犯罪的加重情節,但李某等4人尚屬未成年人,依法可獲得從輕和減輕機會,量刑有可能在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釋疑會以強奸罪定罪 輪奸屬加重情節
曾公訴過北京近10年來最大一起未成年人輪奸案的原豐台檢察院檢察官陸子瑜,現在是北京市縱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當年那起性質惡劣的輪奸案,與李某案有種種類似之處。
今天上午,記者採訪了陸子瑜。他表示,輪奸並不是一個單獨的罪名,法院最后在作出刑事判決時,會以強奸罪的罪名定罪。
從李某等5人輪奸案來看,5人均對被害人實施了性侵犯,社會危害性比較大,屬於典型的輪奸犯罪。
2
4名未成年人 量刑可能在10年以下
陸子瑜律師表示,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兩人以上輪奸等情節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李某等5人輪奸案中,李某等4人屬於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規定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而且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處理原則越來越傾向於“輕刑化、重教育”。因此,李某等4人未成年人的量刑,有可能在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輪奸提議者將承擔較重后果
陸子瑜律師表示,從我國刑法的立法本意來看,團伙犯罪的提議者、策劃者會從重處罰。
李某等5人輪奸案,是一起團伙犯罪刑事案件。若能查明提議者,將可能會被認定為主犯,將會在團伙犯罪中承擔較重責任及相應的刑事后果。
4第一個強奸者是否會重判?
在李某等5人輪奸案中,第一個對年輕女孩實施性侵犯的人,是否會從重處罰呢?
陸子瑜律師表示,是不是第一個與女孩強行發生性關系,不是認定主犯的唯一條件。即使李某第一個強奸女孩,也不意味著就是主犯。在輪奸案中,組織者和策劃者的刑事責任會更重。
5如果只是旁觀算不算共犯?
陸子瑜律師認為,這個要根據具體的案情進行分析判斷。
在很多情況下,有的人雖然直接未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但在現場對被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脅迫和恐嚇,其動機可能是促成他人對女性的性侵犯,在這種情況下也構成共犯。
6女孩沒反抗能否定強奸?
陸子瑜表示,強奸罪不是以婦女是否有反抗行為作為必要條件,認定強奸罪最核心的標准,則是是否違背了女性的意志。在很多強奸案中,女性因為醉酒等原因失去反抗能力和意識,也可能是在女孩意識模糊的情況下遭到了性侵犯。
從李某等5人輪奸來看,女孩楊某時隔1天后便向警方報案,而且指控至今沒有撤銷和改變,說明李某等5人是在違背楊某意志的情況下與其發生了性關系,因此符合強奸罪的認定。
李某案與最大輪奸案比較
犯罪嫌疑人
構成
李某案
4名未成年人,1名成年人
最大輪奸案
11人中有多名未成年人,包括中學生
案件情節
李某等5人,使用暴力毆打、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行開車將被害人楊某帶至海澱區湖北大廈某房間,在違背被害人意願的情況下,輪流與其發生性關系。
但有知情人稱,李某不承認是強奸,認為對方沒有醉酒,且沒有明顯反抗
犯罪嫌疑人牛某要求受害人到其家中,受害人因為害怕隻能前往。牛某的七八個同學正在其家裡玩,被害人被帶進裡屋,被多人強奸,但沒敢做出明顯反抗。
有的人沒有直接實施強奸,只是協助強奸,還有的人只是在一邊旁觀
獲刑情況
法院以強奸罪判處11人有期徒刑14年到1年半
文/ 記者 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