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9日08:49來源:鳳凰娛樂字號:
摘要: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已由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澱法院提起公訴。但據受理案件的法院級別來看,這次在海澱法院起訴,至少說明這5人不會判無期,可能在15年以內。 |
李天一(資料圖)
新京報訊昨日,北京檢方通報稱,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已由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澱法院提起公訴。記者獲悉,李某等5人不僅被檢方認定為涉嫌強奸罪,且系輪奸。今年2月20日,某著名歌唱家之子李某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介紹,海澱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海澱警方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其間,為完善証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
檢方查明,李某等5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昨日,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此前,關於李某之外的其余4人身份,據知情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涉嫌輪奸的五名嫌疑人中,年齡最大的生於1989年,其余4人都是90后,但均已超過16歲。根據《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此外,記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中有三人為北京籍(含李某),分別來自海澱區和東城區,其中包括此案中唯一的一名成年人王某(東城某公司職員),以及北京某中學的一名學生。另外兩名涉案人員為籍貫長春的魏姓表兄弟,均未成年。
昨天,記者試圖通過微博及致電律所的方式聯系被害人的律師,但未獲對方回應。昨晚,該律師發微博稱他曾被通知去檢察院查閱卷宗,但最后被告知“因故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