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涉轮奸案公安尚未进入检方起诉阶段【2】
2013年03月26日09:27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据央视新闻官方微博的最新消息,目前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案在经过检察机关批捕程序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案件尚未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李天一今年17岁,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其刑期应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据悉,李天一在配合调查中,对于交代具体案情并不抗拒,警方问什么都能一一回答。因为李天一是未成年人,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即其获得十年以下的量刑;而如果李天一认罪态度好,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官也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我国法律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如果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会考虑其确有悔改表现而尽量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量刑时可予以适当放宽,因此,理论上无法排除李天一最后可能获得的刑期为3-10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