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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超拒绝令香港门将震惊:港人难道不是中国人?【2】

2013年07月22日10:42来源:东方网字号:

摘要:7月18日是一个震惊、失望、愤怒的日子——这一天,贵州人和俱乐部收到了中国足协的答复函,“不同意你俱乐部引进该名香港籍守门员。”

今年,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颁布的《关于2013年中超联赛及预备队联赛报名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俱乐部报名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在中国足协注册的国内(含港、澳、台)运动员报名最多为35名,在中国足协注册的外籍运动员报名最多为5名(外籍守门员不得报名,其中来自非亚足联会员协会所属运动员不得超过4名),一场比赛中最多可同时上场4名外籍运动员(其中来自非亚足联会员协会所属运动员不得超过3名);

很明显,这份通知中,把港、澳、台地区的队员和外籍球员作了明显区分。在研究过这些相关内容以后,贵州人和、香港南华、叶鸿辉都觉得这桩转会不存在障碍。

这些条文,没有一字一句涉及到当要转入香港籍守门员的时候该怎么办——但人们不难从这些规定中得出一个结论,香港籍运动员的转会虽然属于涉外转会,但他们不是外籍运动员,而且实际中,中国足协也是这么操作的。

临时增加“允许引进范围内”

当然,对于中国足协一直实行的“不能引进外籍门将”的规定,两家俱乐部也是知道的,所以,香港名宿郭家明曾特意致电负责中国足协注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口头答应了转会申请。但等到贵州人和正式向足协递交注册申请时,却得到了足协模棱两可的意见——上会讨论。

7月18日,中国足协就叶鸿辉转会贵州人和一事正式进行答复,叫停这桩转会。叶鸿辉、香港南华、贵州人和三方震惊、失望、不满、气愤。

中国足协的这份答复中给了三条理由:一、从1999年以后实施的不准引入外籍门将的规定至今仍在有效执行;二、根据足球字(2009)536号《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附件1关于外籍球员的定义:“拥有国际足联其他会员协会所属国家(或地区)国籍的球员”以及《2013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25条四(二)中“外籍守门员不得报名”等条款,香港和澳门地区身份的守门员不应在允许引进范围内;三、《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第39条香港和澳门地区球员转会的特别规定仅对允许引进范围内的香港和澳门地区球员适用。

对于这样的解释,贵州人和方面不予置评。而叶鸿辉的队友,包括同时和南华队一起在三水训练的富力队员在听闻此事以后,也都非常不解:“香港球员怎么会是外籍球员?”

在生气过后,南华和叶鸿辉仔细研究了这份答复——问题就出在中国足协解释的第三点中。中国足协用了这样的字眼:“仅对允许引进范围内的香港和澳门地区适用。”“之前的条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无论是转会的暂行规定和报名要求中,都没有‘允许引进范围内’这样的字眼,但在我的转会问题上,却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字眼。这样的解释,会让我信服吗?这样的做事方式,是人治,不是法治!”叶鸿辉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如果中国足协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和条文解释,即使我转会不了,我很失望,但我只能说自己不好彩(不走运),但现在这样的突然、临时添加的理由,你让我怎么能接受?”记者翻查《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发现第39条的确没有“允许引进范围内”这七个字。

叶鸿辉不能接受这个解释,而南华俱乐部则要为这个决定埋单——之前因为要弥补叶鸿辉离开后的空缺,他们引进了两名门将,而叶鸿辉转会失败以后回归南华,门将位置已人满为患。对此,南华副领队许家铨苦笑着对记者笑:“我们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这还是个小问题,但叶鸿辉的转会因为这个理由而被叫停,我们觉得实在是太荒谬了。”

对于中国足协的办事方式,那位负责叶鸿辉转会的中间人同样表示了自己的愤怒和不解:“第一,7月18日才给我们答复,转会窗还有几天才结束,让我们措手不及;二,随心所欲解释条文,张剑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律系毕业的!”(白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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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化云、姚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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