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随同一名助理乘出租车来到国家公安信访办公室上访,由于有摄影记者在现场拍照,梦鸽在公安人员的安排下没有排队,直接走进大门。 |
5、“大约到了凌晨三点左右的样子,我们酒吧该清场了,不知道他们谁提出了要去吃宵夜,李某某说让我和他们一起去,然后李某某又给我说让我叫上杨女士一起,我问了问杨女士,杨女士说如果我去她就去。这时的杨女士走路摇摇晃晃,我们搀扶着她走出的酒吧。”此证实,杨是自愿与张一同去吃夜宵,并且有完全行动能力,没有任何人挟持。那么为何一再传言,杨是被李等人拖出酒吧的呢?
6、张光耀证实,杨某某晚上一同去了金鼎轩吃夜宵,且一同去了李家地下车库。令人疑惑的是,夜宵后,张光耀为何带着杨某某一路追随到李家的地下车库,并且居然自己搭车回家,将这名女子独自“遗留”在地下车库,羊入虎口地将其交给几名“社会习性和重”的牛高马大的醉酒的陌生男子,杨某某也居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主动自投罗网?
7、据张光耀陈述,杨某某从凌晨0点多开始,与这帮素昧平生的年轻人陪吃、陪喝、陪唱,一直陪到5点多,地点从包厢到饭馆再到李家的地下车库。如此一路追随、不离不弃的“受害者”,的确令人大开眼界。
8、张光耀亲证,事后的两天时间里,杨某某、酒吧高层和他本人都曾与李家多次打电话去短信这一事实,至于酒吧高层不顾法律风险,两头帮忙的做法,在人情事理、法理逻辑上的困惑,我此前已撰文《诚如斯言真假易辨》阐述,在此不赘。奇怪的是,既然与张光耀无任何关系,事发后,他为何心急火燎地离开酒吧,潜回浙江老家,何须如此惶恐?
9、至于张光耀在文中描述的所谓李天一在酒吧各种高傲狂躁表现、以及“让她告去吧,我已经在公安局里找好人了”的表述,纯粹就是根据需要做简单的填空题,没有任何新意,无非就是强化李天一恶少形象,煽动社会情绪,最终达到置人于死地的目的,亦是一种煽情的老套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