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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回应护短质疑:为儿子做什么都不为过【4】

2013年09月11日13:02|来源:中国广播网|字号:

摘要: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从2月份发酵至今,持续半年,热度不减。作为被告李某某的监护人,梦鸽放下红色明星、部队歌唱家的尊严,发布声明、反诉、上访,走进长枪短炮的包围圈,代替独子站在第一线。

  南都周刊:你第一次出声是7月底,要求公开审理案件,这个案子既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为什么要提这个要求?

  梦鸽:我不懂法,也不是在指责谁。我们没有任何隐私。作为一个母亲,我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儿子的详细信息铺天盖地,但没人来制止这种违法行为。我对外出声,只是希望把事实还原,给社会一个交代。这是我作为一个母亲的本意。我提出要求不违法,我申请不违法。你们有没有保护未成年人?为什么我出声就不对了呢?有人说我高调,但在庭前会议前,我半年都没出声,为什么不说我低调呢?

  南都周刊:为什么是那时对外发声?

  梦鸽:庭前会议上,我还没出法庭,我和我儿子在庭上说的每句话都出去了。至于我儿子想吃什么,外界都能编成那样了(注:媒体报道李某关押多日后见梦鸽称想吃米饭,梦鸽气愤斥责儿子: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7月29日,上午9点,报案人杨某某代理律师田参军的辩护词就公布于众。为什么大家不追究这些?半年来媒体的炒作,都体现了对方当初要挟的那样,就是要搞臭我们。我觉得我必须说话了。我认为,如果我不说真话,也是不尊重法律。我尊重和相信法律,才会直面媒体。

  半年来我们一直没说话,因为我相信司法部门,我们一直是沉默的,但媒体在狂轰乱炸,背后是谁操作?杨某某背后的团伙是谁?这些成年人没有社会责任吗?在他们酒吧带出去的人发生的事情,他们一点责任都没有。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么?他们合理合法卖淫敲诈,他们理所当然色诱孩子,让几个未成年人承担罪过,这些行为合法么? 造成社会影响的不是我们,我不得已才直面媒体。

  南都周刊:你在8月20日上访,开庭前上访,很容易被解读成想干预审判。你怎么想的?

  梦鸽:提起公诉后,我心里很难过。我不认为那是上访,我认为那只是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希望他们能督查案件,非法证据不排除,不能轻易给案子定性。

  我当时很平静。接待人员对我也非常友好,他们接收了材料,给了我回执。我现在得到的回复还是不予立案。 我不懂,为什么不能把这些敲诈勒索的犯罪人员立案侦查。作为一个母亲,我希望还原真相,作为一个公民,我也可以反映、举报情况。

  网上有人造谣,说当天有人在现场攻击我。但当天人们对我其实都很友好,大多人都是让我“梦鸽,你回个头照个相”,都是想抢个镜头。

  8月28日,我白天参加儿子的庭审,晚上还要参加我们团的演出。我站在台上,就必须认真完成组织交给我的任务。认认真真对待观众,这就是我的职业道德。我很感激在场的掌声。这个时刻的掌声对我而言非同一般,他们给了我力量,我觉得在场的观众希望听到一个母亲的声音,希望从我的声音中听到真相,我很感动。我觉得大多数人都是正义的、友好的,极个别人的人攻击,只是所谓的水军炒作,我不在乎,我会很正确地面对。

  “我不是唐慧,不会上访和闹访”

  南都周刊:后来为什么决定要反诉?

  梦鸽:8月6日我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酒吧经理张某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

  2月21日,我在预审时就说我们受到了威胁,但有关方面没有记录。孩子也专门举报张某某涉嫌介绍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卷宗里也有,但侦查部门从未去调查。

  早在3月,我和律师就带着材料去海淀分局举报。我们几个家长也联名向检察院举报了酒吧,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不得已,我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反映情况,希望上级督查侦查机关的办案,把情况了解清楚,我没有任何恶意。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辩护人提出,本案虽有瑕疵,但不存在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你怎么看?

  梦鸽:被告张某某在庭上说,警方告诉他“不说打死你”;证人李某陈述警察踩着他的背,把他眼睛都打肿了,他不说就不让回家。这种陈述能属实么?

  在二次庭前会议上,大魏的辩护人李在珂律师就提出,本案有疑点和瑕疵,杨某某几十处假话,他的当事人大魏有40多处诱供的例子。被告张某的律师赵运恒也都认同所有监控录像里没有暴力和挟持。成年被告人王某自始至终不认罪,辩护人坻恩玉说他父亲写信劝他认罪。但是这些律师都昧着良心,替孩子认罪,不让孩子说真话。

  我儿子当天也喝多了酒,也要面子,和同学们一起,当时没能克制自己。我们不回避自己的错误,但犯错和犯罪是两回事。我们作为家长失职,要承担责任,也很惭愧。但错和罪是不同的事情,犯错需要帮助教育,犯罪是要接受刑罚的,这关系到孩子们的命运。

  南都周刊:你跟李在珂律师在网上的口水仗显示,你也接洽过李律师?

  梦鸽:李在珂律师一再希望成为我孩子的辩护人,说他要办大案要案,还说“我就是个商人,挣钱是情理当中”,这句话就违背律师职业道德。他还说了跟公安局领导的关系。他当时跟我承诺做无罪辩护,说如果定强奸,你们比窦娥还冤。

  他的律所代理了大魏、小魏二位当事人,我自己也请了律师,予以婉拒。他就改变了辩护思路,毫无道理地对(我)孩子进行攻击,夸大不良行为,编造关于我们的政治谣言。

  他的当事人大魏在庭上,说我儿子在车上打人,我当场就予以了质疑,大魏是司机,他怎么可能回头看到后座在打人?反光镜里也只能看到后面的脑袋。

(责编:姚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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