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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日08:29|来源:人民网|字号:
深度
主辩律师“心痛”请辞
解读:陈枢“感觉不会再爱”
10月9日早上6时许,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辩护律师在新浪微博发出声明。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表示,履行合约已到期,称“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并称在履行合约的这四个月里“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10月9日下午,有记者联系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资深刑辩律师易胜华,以及长期跟踪解读李某某案的知名律师戚连峰对陈枢律师的声明进行解读。
陈枢律师声明与第三方律师解读如下:
一、九月二十六日海淀法院对本案下达一审判决,第二天我即向委托人提出:由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为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我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早就扛不住了,好容易熬到判决下来,总算脱离苦海,再也不干了,感觉不会再爱了……”
二、认为自己勤勉尽责,以自己并非聪慧的心智努力为委托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的所有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情况的发展。律师辩护绝不能没有诉讼策略的考虑和诉讼利益的权衡。但是律师最终追求的,不是短时间内和办案机关的意见吻合,而应该是事实和真相。因为事实和真相不仅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条件与前提,也是当事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最大合法权益。
易胜华律师解读:“1.我已经尽力了;2.判决结果不理想,不代表我的能力有问题;3.我认为无罪辩护的策略是正确的。”
戚连峰律师解读:“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所有的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情况的发展。”陈枢律师这样讲,表明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认定事实错误,认为事实的真实情况并没有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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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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