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陽離婚案在朝陽奧運村法庭第四次開庭。2011年10月24日,KIM向法院起訴離婚,該案曾三次開庭,圍繞李陽是否存在家暴、財產分割、孩子撫養費等問題展開。 |
■ 現場
志願者現場聲援KIM
昨日,兩名女志願者身著染著紅顏料的婚紗並畫著“傷痕妝”,打扮成“受傷的新娘”,舉著寫有反對家暴的牌子,在法院門外聲援KIM。當李陽走出法庭時,志願者舉起牌子,連續高喊“shame on you”(真可恥)。
“別再策劃這種破事了。”李陽笑著對志願者說:“這種策劃很惡心,現在我們很多員工都在反對KIM。”隨后,打車離開。
■ 追訪
李陽婚前財產是否應分割?
去年12月,KIM在稱,發現李陽與她結婚時並未與前妻離婚。
據了解,2005年4月李陽和KIM在美國結婚,2010年7月在廣州登記結婚,而李陽與前妻正式離婚時間為2006年。此前,李陽的律師曾表示,2005年李陽與KIM,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結婚后,並未前往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做認証,因此雙方婚姻在中國是無效的,李陽不構成重婚。
昨日,李陽的律師以“重婚不屬於民事審判庭的審理范圍”為由,未作回應,表示“未看到美國政府為兩人在美結婚頒發的証件”。
李陽稱,他和前妻的離婚証書,一直都放在KIM那裡保管,“她一直都知道我是2006年離婚,(說我重婚)是想用各種手段來分財產”。
KIM的律師則表示,由於KIM沒有閱讀中文的習慣,再加上很多東西放在一起,KIM始終沒有發現李陽的離婚時間是2006年。去年12月,法院問起李陽的離婚時,KIM才拿出離婚証核對,發現這一情況。在李陽“重婚”之前, KIM一直認為李陽已離異。據他了解,兩人在美結婚獲得了結婚証,也已在中國駐當地使領館進行了認証,所以他們在美國的婚姻是有效的。相關証據已提交法院。
“從現在看,李陽重婚已過了追訴期。”KIM的律師表示,2006年李陽和前妻離婚前,隱瞞婚姻狀況,與KIM為同居關系,有明顯過錯。KIM沒有任何過錯,且和李陽在一起的時候,對李的事業做出很大貢獻。若李陽被確認重婚,KIM可以分割李陽2006年之前的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