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陽離婚案在朝陽奧運村法庭第四次開庭。2011年10月24日,KIM向法院起訴離婚,該案曾三次開庭,圍繞李陽是否存在家暴、財產分割、孩子撫養費等問題展開。 |
2011年8月31日,李陽妻子KIM公開家暴照。
■ “李陽離婚案”追蹤
新京報訊 (記者盧漫)昨日上午,李陽離婚案在朝陽奧運村法庭第四次開庭,孩子撫養權成為庭審焦點。李陽的妻子KIM,要求李陽一次性支付655余萬元撫養費。
法庭未當庭作出宣判。
據了解,2011年10月24日,KIM向法院起訴離婚,並希望取得對三個女兒的撫養權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該案曾三次開庭,庭審圍繞李陽是否存在家暴、財產分割、孩子撫養費等問題展開(本報曾連續報道)。
昨日庭審,法院未公開審理。
11時50分,李陽走出法庭時表示,庭審焦點主要是孩子撫養權問題,自己“一定會爭取孩子撫養權”。
對於雙方財產爭議,李陽的律師稱,雙方會協調。
KIM的律師介紹,李陽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並表示不會讓KIM支付撫養費。KIM也在爭取孩子撫養權,並要求李陽支付的撫養費由此前的600萬元變更為一次性支付655.28萬元。“變更原因是KIM認為孩子未來教育費用會越來越高,所以酌情要求變更”,而李陽對這一數額並不同意,“他覺得孩子可以上普通學校,國際學校的學費過高”。
在財產分割方面,KIM的律師表示,庭審時,KIM主張把所有的財產一並分割,具體方案要等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