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仍被刑拘 因案情復雜拘留時間延長【4】
2013年02月28日08:48來源:新京報字號:
摘要:因涉嫌輪奸,李雙江之子李某等五人被看守所羈押。因案情復雜延長了拘留時間。 |
李雙江和李天一
■ 追訪
被收容教養算劣跡不算前科
2011年,李某曾因尋舋滋事被收容教養一年,是否應稱其有“前科”?
對此,一名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介紹,收容教養屬於行政處罰,因此李某應屬有“劣跡”,但不算有“前科”。隻有受過刑事處罰,才能稱之為有“前科”。並且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這種“劣跡”是不被計入個人檔案的。
該法官同時表示,雖然李某的收容教養經歷不算是“前科”,但如果其這次被法院認定構成強奸,即使此前的事件只是“劣跡”,對他最終的量刑也會產生影響,“但這肯定要比有‘前科’產生的影響輕微得多。”
另據相關法律人士介紹,如果這次李某因涉嫌新罪而獲刑,按照其戶口上的年齡17歲,尚未成年,他將被送入未成年犯管教所。
李某這種情況算不算累犯?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銀稱,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雖然李某之前被收容教養一年,但這只是行政處罰,因此即使其之后又涉嫌犯罪,依然不構成累犯。”王優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