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3:55:00|來源:人民網|字號:
2004年沸沸揚揚的“費翔拍賣胸毛事件”,其起因不過是一檔娛樂節目當中的一句隨意調侃.一些媒介對此的大肆炒作使得明星本人焦頭爛額.甚至費翔助手對此事的評論“覺得很無聊”,當事人說話的語境是指媒體對此事的炒作很無聊,登在報紙上的話則變成了“連費翔的助手也覺得費翔此舉很無聊”.相似的例子還有2003年5月《東周刊》刊登劉嘉玲遭綁架后被脅迫拍的裸照,引起了全城民眾的集體抗議而被迫停刊.此外還有一些媒體對經歷了喪子之痛的馬加爵父母無休止的採訪和報道,導致當事人心力焦瘁……媒體利用自己的議程設置功能,全然不顧基本的職業道德和當事人的心理感受,把公眾設想和培養為無聊看客,對受眾進行低俗品位的迎合與培育.但受眾並非“媒介魔彈論”中應聲而倒的標靶,在窺私欲望的短暫感官滿足后,覺醒的受眾必然對媒介的這種炒作加以譴責,對其職業操守提出質疑.
還有一些媒介在巨額廣告費的利誘下,把一些商家的商業活動設置為公共議程,為商家鼓與呼,對作為消費者的受眾形成誤導.如2002年1月,新疆諸家媒體對新疆探險旅游公司“懸賞100萬元找新疆虎”的炒作,商家明知找虎幾率微乎其微而純粹為帶動旅游業務,媒介的炒作無疑為商家做了回另一種形式的廣告.再如,科利華集團炒作《學習的革命》一書也是業內耳熟能詳的案例.媒介對此類商業活動的本質不加分析,對信息不加過濾而一片溢美之辭,違背了新聞的客觀公正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