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13:55:00|來源:人民網|字號:
其次,幾乎所有的聲音都是同情或者欽佩劉嘉玲的,因為她是受害者,這倒是無可非議的.只是,在同情或者欽佩之后,我們是否應該冷靜地思考一下,當年她有沒有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她有沒有去警察局報警?要等到現在照片被登出來了,才堅強地來面對現實,難道這12年來,她一直都是在積蓄面對現實所需要的勇氣嗎?或者,還是別的什麼苟且偷生或者忍辱負重的原因呢?
第三,幾乎所有的藝人都強烈地指責傳媒的冷酷,經常侵犯他們的隱私,經常做些下三濫的勾當啊等等.看看那些跳出來為劉嘉玲說話,指責甚至大罵傳媒的明星們,都激動得仿佛自己就是劉嘉玲一樣被人強行拍了裸照在給傳媒展覽一樣.看著他們的激動樣子,偶忍不住想想了一把.如果被拍裸照的不是劉嘉玲,也不是演藝圈的女子,而是一個極其平常的鄰家女子,那麼,那些大腕明星們還會如此熱衷罵傳媒嗎?那些藝人們還會如此干巴巴地跑去抗議集會嗎?
第四,當香港特首也出面表示《東周刊》的行為觸犯了香港人民的社會道德之后,香港警察當即表示跟進此案,要求受害女星積極配合他們破解12年前的綁架案件.也許,在這場鬧劇中,這一毫不起眼的畫面才是事件的高潮,也是偶不思不得其解的關鍵所在吧.請問,12年前,香港的警察做什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