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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5名嫌犯可能將獲15年以內有期徒刑【4】

2013年07月09日08:49來源:鳳凰娛樂字號:

摘要: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已由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澱法院提起公訴。但據受理案件的法院級別來看,這次在海澱法院起訴,至少說明這5人不會判無期,可能在15年以內。

釋疑

為何會退回補充偵查?

受害人律師稱曾被告知“案情復雜”退回警方補充偵查

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律師曾發微博稱,他去檢察院查閱案卷時,被告知此案已退回警方補充偵查,原因是“案情復雜”。

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振源,曾擔任李某的辯護人,但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他退出了本案的辯護。

“沒看到卷宗和証據材料,隻能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退回補充偵查的原因。”薛振源說,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認定構成強奸,按照被害人的屬性又分作兩種,即:被害人是成年人則採用“插入說”,被害人是幼女則採用“接觸說”(性器官有接觸即構成),因此實踐中辦案部門也主要是從這兩方面分別找証據。

薛振源說,“被害人是成年女性,又是在案發兩天后報案,往往很難在其體內提取到精液。”正是基於此,也使得此類案件偵辦存在困難,而案發環境比較隱蔽,所以存在取証困難。

易勝華律師還認為,此類強奸案的難點還包括如何認定“違背婦女意志”,即被害人不願意與行為人發生性關系,如果僅依據被害人事后陳述來認定,也不能排除被害人由於后悔或報復等原因做出不實陳述,這一點還需要根據社會經驗、生活常識、風俗習慣、當時的情勢等因素來判斷。

專家觀點

北京華夏物証鑒定中心法醫室主任胡志強認為,被害人在兩天之后報案,並不意味著一定無法在體內提取到精液,還要看被害人出事后是否有過洗澡等行為。

此外,警方在辦理此類案件時一般還會提取衣物、衛生紙等,也都能從側面印証是否存在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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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化雲、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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