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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涉輪奸案雙方律師辯法 受害人:痛不欲生【4】

2013年07月12日08:25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摘要:李某某最新兩位新律師陳樞、王冉在網絡發表聲明,直指當今社會和輿論對其不公。

田參軍

希望對方律師換位思考

被害人楊女士已經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被李某某等人肆意毆打、侮辱,並輪番施暴,身體和心靈都受到極大摧殘。案發后,被害人楊女士又多次受到李某某恐嚇和威脅,極力阻止被害人將此事張揚出去……

被害人楊女士聽說,欲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的新聘律師,比較擅長刑事辯護,有較好的行業聲譽。但不知為何,此次其竟然不顧自身的形象和聲譽,願意冒天下之大不韙,執意欲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被害人楊女士為其深感悲哀。希望該律師能換位思考,如果本案的被害人是他的女性家人,他還會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嗎?

同業點評

李肖霖:媒體報道不存在侵權

作為第三方律師,昨日下午,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律協刑事訴訟委員會秘書長、刑辯律師李肖霖對兩方律師的網上論辯給予分析。

他說,在李某某涉嫌輪奸一案中,李某某雖然屬未成年人,但其已經17歲了,作為一個名人的后代,涉嫌強奸、輪奸被抓,這沒有什麼不能披露的。這是刑事指控,目前媒體的報道也是“涉嫌”,不存在名譽損害問題。美國總統的兒子犯了錯,媒體一樣會報道,犯錯的一樣會身敗名裂。絕對不能因為其父母是名人,就應該有隱私權方面的限制,就享有特權。李肖霖稱,公眾人物更應該接受來自社會和媒體的監督。自己雖然對案件的具體証據了解還不徹底,但認為因報道李某某的事情影響了其父母的聲譽,這是不成立的。

李肖霖指出,網上網下對受害女孩子也有一些議論和關注,但無論該女子身份如何,即使女孩子有瑕疵,哪怕她是一個妓女,即使她答應了跟一個人過夜,答應了跟一群人過夜,但在其喝醉了,不配合、不情願的情況下,也應尊重她的性權利,打罵女孩,強迫與其發生性關系就是強奸、輪奸。

李肖霖律師認為,被告兩位律師發表這樣的聲明,是基於其當事人的考慮,不屬於挑事兒。李某某原來的律師就是因為面對提出的要求過高而辭職的。但是,目前發表這則聲明,顯然是不合適的。

關於被告律師提出的無罪辯護的聲明,李肖霖認為這要看証據說話。

他說,一般情況下,案件到法院以后,應在兩個月內審完並出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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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化雲、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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