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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鬆斥“強奸陪酒女危害小”論:突破底線【3】

2013年07月18日08:25來源:央視字號:

摘要:近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易延友針對李某輪奸案在微博上說了句“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白岩鬆針對此事在節目中發表評論稱:送易教授12個字,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

白岩鬆:

我再給您念一遍,他修改完了之后說,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符合法律精神嗎?

曲新久:

這個應該不太妥當,他可能因為過去有一種,我記得馬克吐溫有這種辯論技巧,也許是,也許他沒有認識問題的重要性,應該講的話也是不妥當的。

白岩鬆:

好,非常感謝曲院長給我們帶來的解釋。聽完了司法界人士曲院長的說法之后,回到當初我看到了他的這番話,包括修改之后的這句話的時候,我的感受,我給了他12個字,這12個字就是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違反的是什麼常識呢,大家知道經過這麼多年依法治國的熏陶,終於在中國人心裡慢慢建立起這樣一種感受,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正在變成一種常識,多麼珍貴的一種財富,但是這句說法就違反了這個常識。為什麼說突破底線呢,我們仔細來研究,在法律上,法律並不是一個最高的道德的底線,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線,它守著社會的最后這道層面,但是在法律上,並沒有說強奸賣淫女判三年,強奸陪酒女判六年,強奸良家婦女判無期,沒有,沒有身份的這樣的一個界定,所以突破了底線。但是累加在一起之后,最要命的是冒犯了公眾,那92.6%不認可這種說法的人,其實都受到了某種程度這樣一種傷害,在這兒要多說兩句,包括我這個職業在內,新聞,開始我們會覺得,在新聞裡頭最糟糕的一種做法,一定是虛假新聞了,不,比如說在其他一些國家,都有這樣一種認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現虛假新聞,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以及反過來,對你的這種憎惡程度,以及要處理的程度都要重,因此,易教授應該意識到自己的這番話是冒犯了公眾,但是,殺人不過頭點地,這是中國人的一個說法,但願只是他沒有多去想,微博140個字,有時不讓我們的知識分子有一種深度的思考,這點要去更多地以此為戒,接下來,如果真正地發自內心地道歉了,改了,沒關系,過去了,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以及社會進步,需要的這樣一個環節。當然,希望我們知識分子以后更加地去管好自己的嘴,如何去扮演一個知識分子的角色,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因為在過去這幾年的時間裡頭,不捍衛常識的、突破底線的、冒犯公眾的知識分子的言論和文字,其實一點兒都不少,回頭看一下。

解說:

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專家教授的言行,影響甚大,特別是一些關於社會熱點事件。2009年,北大法學院教授在接受採訪時說,老上訪專業戶,我負責任地說,不說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問題,都是偏執性精神障礙,一句話引起軒然大波。隨后,發表致歉聲明說,他的語言表述不當,引起一些爭議和誤解,對此深表遺憾,但致歉聲明,並未對其具體言論做出解釋。2011年11月7號,北大中文系教授在微博上用三句粗口拒絕記者採訪,博文引起網友一片嘩然,對北大宣傳部回應稱,尚在調查中。幾年來,類似事情可謂時有發生,從“買房就是愛國”,到“大幅提高農藥化肥價格,讓農民用不起”。從“農民孩子最好不要上大學”,到“40歲掙不到4000萬就別來見我”,以及“一天吃六個膠囊,沒有吃掉多少鉻”,一句句雷人雷語層出不窮,一個個學者的言行,也引發了大家的不安。除了雷人雷雨,網絡時代還有一種現象值得關注,今年5月2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表示,有一些所謂大微賬號,以求辟謠、求証等方式,估計擴散謠言。大微慎言,其實早在2011年就被輿論關注,《中國青年報》2011年3月19號刊文指出,擁有巨大影響力的名人微博理應承擔更大責任,他們在轉發一則涉及公共范疇的事實性消息時,就必須如履薄冰,盡量謹慎。如果說這些雷人雷語尚且在言論范疇內,而有些人則將言語升級到了行動。2012年9月18號,在北京的保釣游行活動中,因為觀點不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教授,毆打一位8旬老人,事后他承認,自己曾兩次扇該老人耳光,老人也有動手,並稱這個老人是漢奸,收拾他合情合理,同時還聲明,今后如果在游行隊伍中遇到這樣漢奸,該出手時我還會出手,犯了法的,我認罪伏法,但絕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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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化雲、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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