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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現身向公安部信訪辦公室遞交相關資料(圖)【2】

2013年08月19日14:32    來源:新華網        
夢鴿隨同一名助理乘出租車來到國家公安信訪辦公室上訪,由於有攝影記者在現場拍照,夢鴿在公安人員的安排下沒有排隊,直接走進大門。

記者們問,張光耀的“控告函發出后,警方也沒聯系過我”這句話是否一語道破天機,意味著有公職人員插手此案,插手的人會是誰?我回答,雖然收到很多深喉的舉報材料,但暫時無可奉告,即便有人插手也不必惶恐,在透明度如此之高,12秒視頻、一條帖子就能扳倒一名部級高官,全民反腐的“危權時代”,任何不當介入的后果都是災難性的。

言歸正傳。該文行文工整專業,不像出自一名酒吧服務員的手筆,內容像寫小說一樣,非常豐滿,但現實往往很骨感:邏輯混亂、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似有高人捉刀,卻把張光耀等人結結實實帶進溝裡,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縱觀全文,張光耀承認了酒吧此前一再否定的諸多事實,顛覆了酒吧向媒體提供的相關說法,但同時做填空題式的刻意規避和添加一些自說自話的所謂事實,刻畫自己無辜受牽連和李天一京城惡少的正反形象。下面,本人針對該文的主要內容擇其要者點評之。

1、張光耀承認在2012年就通過聚會與李天一認識,互換電話,並常有交往。此前,李天一的形象已被媒體過度曝光,被公眾化了,電話都交換了,張不可能不知其為李天一。至於張陳述在事后才知道李某某是李雙江之子的說話,純屬謊言。事實是,2012年年底開始,張光耀在給李天一發的短信裡,左一個天一,右一個天一,衣食住行,處處以大哥身份噓寒問暖,明知其為未成年人卻不遺余力地一再極力誘導其到酒吧喝酒。

2、張光耀証實,李天一並未提出要求找小姐,亦未提出讓楊某某出台,且未將楊某某拖出酒吧,亦沒有從金鼎軒拖上車的暴力行徑。這與此前關於李天一提出找小姐、要求楊某某出台、將楊某某強行拖出酒吧等信息大相徑庭。到底是誰在刻意歪曲事實,為何要嫁禍於人?

3、張光耀說自己在包房裡還向其贈送半瓶黑方洋酒,美其名曰賣個人情。既然是賣個人情,何必如此寒酸地提供半瓶洋酒?到底是聯絡感情還是另有玄機,唯有天知地知。

4、據張光耀陳述,當晚與楊某某純屬偶遇,“我走出包廂后在散座上遇到了之前在酒吧閑聊認識的常客楊女士和徐某某,詢問她們願不願意去包廂裡喝喝酒,玩游戲圖個熱鬧,不用她們買單,而且我說我也會一直呆在裡面,她們答應了,隨后就進入了包廂。”作為一名女教師或白領或廣告公司行政秘書或網絡公司員工,身份變幻無常的良家婦女楊某某,春節期間不回河北老家與親人團聚,凌晨一點多還在泡酒吧,第二天不要上班?當然,個人選擇問題,無可厚非。但一再被律師強調農村來的很保守的良家婦女竟然沒有絲毫自我保護意識地通過服務員介紹進入六名牛高馬大的且“社會習性很重”的年輕男子所在的包房……這些問題的破解,比奧數還要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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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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