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粵明名譽權案開庭 要求董潔經紀人道歉【3】
2013年05月09日09:28來源:申江服務導報字號:
摘要:因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微博指責潘粵明“嗜賭”“欠債”,《申江服務導報》對此予以報道,潘粵明以名譽侵權為由將任佳鶯和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
案情回放:
潘粵明訴稱,任佳鶯於2012年10月20日通過新浪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布“聲明”。“聲明”中對他以第二人稱“你”特指,聲稱他故意散布關於董潔的傳聞並橫加指責,找記者跟蹤董潔,“嗜賭”、“粗暴”、“欠債”等等。還對他使用謾罵性、侮辱性言語,例如“讓更多不相干的人,成為你謀取私利的陪綁。”這些言語對他造成了人格貶低和侮辱,嚴重損害了他的名譽。任佳鶯所發布“聲明”中的不實說法,使得包括新浪、搜狐、網易、騰訊、天涯、人民網、新華網等眾多知名網站紛紛轉載、評論。在發布“聲明”的次日,《新京報》、《羊城晚報》、《南方都市報》在內的眾多報紙媒體以“潘粵明嗜賭致婚變”、“潘粵明三宗罪:嗜賭+粗暴+欠債”等內容予以報道,對他本人造成惡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