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名誉权案开庭 要求董洁经纪人道歉【3】
2013年05月09日09:28来源:申江服务导报字号:
摘要:因董洁经纪人任佳莺微博指责潘粤明“嗜赌”“欠债”,《申江服务导报》对此予以报道,潘粤明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任佳莺和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案情回放:
潘粤明诉称,任佳莺于2012年10月20日通过新浪微博,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声明”。“声明”中对他以第二人称“你”特指,声称他故意散布关于董洁的传闻并横加指责,找记者跟踪董洁,“嗜赌”、“粗暴”、“欠债”等等。还对他使用谩骂性、侮辱性言语,例如“让更多不相干的人,成为你谋取私利的陪绑。”这些言语对他造成了人格贬低和侮辱,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任佳莺所发布“声明”中的不实说法,使得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天涯、人民网、新华网等众多知名网站纷纷转载、评论。在发布“声明”的次日,《新京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在内的众多报纸媒体以“潘粤明嗜赌致婚变”、“潘粤明三宗罪:嗜赌+粗暴+欠债”等内容予以报道,对他本人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