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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涉轮奸案双方律师辩法 受害人:痛不欲生【5】

2013年07月12日08:25来源:京华时报字号:

摘要:李某某最新两位新律师陈枢、王冉在网络发表声明,直指当今社会和舆论对其不公。

记者追访

两份声明舆论反应缘何不同

两方律师的声明一经发出,网上立即掀起了舆论风暴,网友们纷纷指责陈枢、王冉律师,而对受害者杨女士及其代理人表示同情与支持。

同样作为律师、同样是为当事人尽职尽责服务,为何社会反应截然不同?对此,李肖霖律师称,形成这么尖锐的对比,也是正常的,他认为,这与当下社会问题频繁出现、贫富差别越来越大有关,社会问题令人们仇富、仇官,担心“富二代”“官二代”乃至“星二代”犯事儿以后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惩罚。

同时,李肖霖指出,陈枢、王冉应该在声明中,写出根据其掌握的证据表明他们的辩护角度,而实在不应该声明因为李某某涉嫌轮奸、社会舆论及媒体报道影响了其父母作为知名艺术家的声誉,这是绝对丢分的。他称,李某某毕竟还是一个孩子,这和某些成年人、某些政府官员嫖宿幼女相比,情节轻多了,社会应该给予这个孩子一个机会,应该让他从这件事中站起来,重新开始。

记者核实

李某某辩护律师王冉此前为海检书记员

记者昨天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的“律师查询”一栏,查询了王冉的相关情况。信息显示,王冉的执业证号为11101201110226466,资格证取得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首次执业日期为2011年1月5日,所属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而据记者了解,王冉以前在海淀检察院为书记员,并未担任过检察官,所以不受检察官法关于“回避”内容的约束。(袁国礼)

本版除署名外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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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化云、姚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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