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世紀90年代,似乎是為了告別行將逝去的世紀,以及我們滿心崇拜過的偉大人物與藝術載體,英國兩位評論家保羅·約翰遜和諾曼·萊布雷希特相隔幾年內先后出版了兩本后來觸人心弦的書:《知識分子》、《誰謀殺了古典音樂》。前者揭露了以往時代被我們謳歌過的那些文學斗士:盧梭、拜倫、海明威、薩特……給他們冠上性變態狂、不孝者、騙子的道德罪名﹔后者則控訴唱片界、古典明星、企業和經紀人聯手把古典音樂推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
上海仲杰文化副總經理 李靜平
無論是趙薇,還是蔣勤勤,都是拍了我們的戲后才合作的。在拍戲的過程中,我可以綜合考量你許多方面的能力,簽不簽你,主要看三個方面:第一,能力,你能做什麼﹔第二,潛力,你最多能做到什麼﹔第三是向心力,我在你身上的投入,將來我們能攜手共創一個什麼樣的前程。我沒有很盲目看到一個人很好,就把她簽下來,或者很漂亮就簽下來,或者她現在很當紅,已經是別的公司當家花旦了,我不惜一切代價把她挖過來。
如果有人跟我講,經紀人就是替明星要錢和做保姆的,我會很傷心,這只是我們要做的事情之一,很小的一部分。作為一個經紀人,要有判斷,要有決策,要有經營,要有管理,碰到一個劇,接不接,要考驗你的決策,藝人未來怎麼走,考驗你的規劃能力。經紀人畢竟是一個在幕后的行業,光環是屬於藝人的,大家隻看到了結果,就是這個明星紅不紅,現在能不能賺到錢。
如果因應了作品必要的宣傳,我覺得炒作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是不傷害任何人,而且我要求的是事實,不能無中生有。但我不能接受那種根本沒有的惡性炒作,那是欺騙大家的行為。
電廣傳媒影視經紀工作室主任 劉麗莎
現在的市場情況大家都看得出來,很多人都是靠緋聞炒出來的,包括林志玲火成那個樣子,莫名其妙,一部電影、電視劇都沒有,典型的靠緋聞炒出來的。
用自我緋聞炒作的方法捧旗下的藝人,我真的看不起。我就聽許多劇組說,某某人肯定不用,我一聽,這些人全是緋聞炒得很厲害的。我如果有一個這樣的演員,我都會臉紅,跑到劇組去推薦,哦,就是那個性騷擾的,就是那個跟誰談戀愛的!你說我會有面子嗎?如果對方說,哦,這是一個好演員,哪部戲不錯,這樣我做的才是真正一個演員經紀人的工作。
《軍人機密》、《乾隆王朝》制片人 蘭少寅
現在影視劇都要走市場,挑選演員要具備這幾個條件:第一,演技要得到公認,80%乃至90%的明星都是靠演技紅的,像趙薇那樣一夜成名,是很偶然的,有了演技才有市場號召力,才有駕馭劇本、駕馭角色的能力﹔第二,作為明星,要成為觀眾的戀愛對象,這種喜好,這種推崇,是必備的條件,他再是明星,但如果形象丑陋,也會有所缺失,屏幕上的形象,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應該是屏幕下觀眾的戀愛對象﹔其他則是綜合的問題了,比如角色搭配,一部戲應該有多少明星,全都是明星也不行,物極必反,一個明星都沒有,也不行。
過去,購片方對好編劇、好導演比較感興趣,現在電視台要隨著觀眾審美的提升,改變自己購片的態度,不再像90年代中期,隻要有明星就買。
來源:時代人物周刊